从联合国呼吁看生命禅院的前瞻性

雪峰

许多年前,我说过“通奸”不是罪,生命禅院的词典里没有通奸一词,“通奸”说法是人类愚昧无知野蛮落后的标志,与人类的文明不相称,今日,我终于看到《联合国呼吁各国取缔将通奸视为犯罪的法律》:“据联合国新闻网10月18日报道,联合国人权工作小组当天敦促各国政府,应废除将通奸定为刑事犯罪的相关法律。该小组指出,在某些国家,婚姻不忠会被处以罚金甚至死刑,这尤其令妇女权益受到侵犯。”“该工作组负责人钱德瑞克丽娜(Kamala Chandrakirana)表示,将成人间自愿性行为定罪的事实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违反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什么是通奸?通奸被定义为:“男女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那么什么是“不正当男女性关系”?主要指夫妻任何一方与配偶之外的异性发生的性关系,一句话,只要丈夫与妻子以外的女子或妻子与丈夫以外的男子发生了性关系,就叫“通奸”。

历史上,包括现在一些民族地区,一旦发现谁“通奸”,惩罚是很严重的,“宫刑”“沉潭”和“乱石击死”都是其中之一,因为“通奸”被定性为刑事犯罪。

“通奸”戕害了难以计数人,尤其是女性的身心健康甚至生命,是严重不人道没有人性的定义。

生命禅院早就明言通奸不是罪,现在联合国呼吁各国取缔将通奸视为犯罪的法律,这证明了生命禅院理论的前瞻性,证明生命禅院理论站在了人类文明的最前沿地带。

那么,生命禅院的其他理论部分呢?比如说夫妻关系是人类自私的根源,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障碍,是人类和个人痛苦和烦恼的根源等等是不是错的呢?当然不是,随着人类文明的进程,夫妻这种人们认为天经地义的现象最终将会终止,最终将会被视为人类野蛮愚昧落后的标志而进入历史的陈列馆。

我们拭目以待。

201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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