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网管

雪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的前途是同世界的前途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第五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含义,公民有创建网站的自由。只要网站内容符合宪法规定,网管就不应当强行屏蔽网站。

我要批评网管的是,你们不应当屏蔽这四个网站:1. www.2013life.com 2. http://di2jiayuan.com/ 3. http://uflife.org 4. http://www.newoasislife.net

这四个网站,从建站之初,尊重事实、科学、逻辑、灵觉,内容以宣传真、善、美、爱、信、诚、积极、正面、乐观、热爱人生和生命为原则,没有反对中国共产党的言论、没有反对中国政府的言论、没有反对社会主义的言论,没有反对科学和文化的言论,没有反对祖国和反对中华民族的言论,没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窃取、泄露国家秘密”、邪教和淫秽的信息。

对于这样的网站,你们干嘛要屏蔽?

如果这几个网站上有不符合网管要求的文章,网管完全可以提出警告或指令删除该文章,我们一定会遵照执行,不应该在没经过任何指令和通知的情况下突然把网站屏蔽掉。更不应当的是,不能因为在网站上出现了一两篇网管认为不合适的文章而将整个网站杀掉,就像不能因为某个人身上某处出现了疾病隐患而将这个人杀掉那样。

说实话,我们对祖国的爱、对民族的爱、对祖先的爱、对人民的爱、对生命和大自然的爱不比网管们的爱差,对社会和谐稳定的期望不比网管们低,对国家安全的重视度不比网管们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更不比网管们弱。

希望你们相信人民的觉悟,不要总认为只有你们的觉悟比人民的觉悟高。

希望网管早日解除对以上四个网站的屏蔽,让蓝天出现在我们头上。

如果网管置之不理而继续屏蔽这四个网站,总有一天,我们要起诉你们。

2013/12/25

Last upd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