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法治中国
雪峰
中国是礼仪之邦,人情大国,关系社会。
“半部论语治天下”,治理中国一直以来靠的是儒家文化,儒家文化的核心是“仁义礼智信”和“温良恭俭让”,儒家不讲法,更不提倡法治,虽然倡导“礼”,但这个“礼”只是“礼尚往来”的“礼”,其中没有法的含义。
朝代更替,时代演变,但中国不变的是人治社会,专制社会,权治社会,从未走上法治社会的道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依法治国,这是新一届领导人们的高瞻远瞩思维,是中国走向文明社会的关键一步棋。
在中国,权大于法,这个权若是掌握在道德高尚为人民服务的人手中,也就罢了,但若掌握在以权谋私者手中,是极其可怕的事。
我们以生命禅院这一年多来遭受的迫害为例来分析。
从宪法和法律的角度,对生命禅院是找不出任何问题和毛病的,试图定性为“非法组织”或“邪教组织”,太牵强,没有说服力,政府经过近四百人次的检查调查也发现不了任何问题,既没有任何违法乱纪的现象,没有任何的经济犯罪,更没有与任何国际反华势力勾结的迹象,生命禅院创建的第二家园是集体生活,所以政府试图想从男女关系上下手,通过深更半夜来突击搜查来找出一点破绽,想定性为“淫乱组织”或以“搞淫乱活动”为借口消灭第二家园,但第二家园是个高度文明的大家庭,不要说没有淫乱活动,即使是男女性生活也很少很少,因为这里生活的人们更注重的是精神和心灵上的需求,而不是生理上的欲望。
如果依法治国,那么,我们当安居乐业了,但是不,从法上找不出问题,就从认识上找问题,找出的问题是:“第二家园的生活方式不符合国情民情。”不符合国情民情怎么办呢?遣散!如何才能把这一批遵纪守法善良勤劳的人们遣散呢?下一个文件?法院下一纸遣散判决书?不!直接采用断路、断电、断水、威胁、恐吓、利诱、围攻、撒布谎言、编造事实、强迫合同甲方撕毁合同等等手段来实施遣散计划。我们请来了两位国内著名律师来家园,律师来了解后,说我们打不赢这场官司,没说其他理由,走人了。
律师害怕了,国内的记者也害怕了,只有香港、英国、美国的记者来了。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当我们试图通过法院来解决问题时,政府一位人员说法院也会是这个结论。天哪!尚未进入司法程序,政府人员就知道法庭结论,为什么会如此呢?因为法庭也是政府领导的,哪个法庭不敢不听政府的?政府说遣散,法庭敢作出不能遣散的结论吗?
这就不是依法治国了,更有甚者,地方政府领导人说我们太超前了,他们接受不了,所以必须离开。这是哪门子的法?这真如人民日报发表的文章中讲的:“从根本上讲,是人治思维、专制思维、特权思维在作怪,是法治思维缺失的具体体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的法都应以宪法为准绳,任何法都不能超越宪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公民在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的同时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宪法赋予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世界人权宣言》第13条规定: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2条规定:合法处在一国领土内的每一个人在该领土内有权享受迁徙自由。”
第二家园的人们只要不违犯宪法和法律,只要不反对中国共产党,只要不反对社会主义,只要不反对国家领导人,只要不违背道德,只要不伤害民族的利益,只要不伤害大自然、不伤害生命、不伤害社会,只要不伤害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应当有生存的权利,可为什么就享受不到这种权利呢?
公民正当的财产不知道宪法和法律保护不保护,如果不保护,那这个社会就是一个强盗横行的社会了;如果保护,那我们两千多万元的财产被他人无偿侵占,公民财产为什么得不到保护呢?
因为中国不是法治国家,而是人治、专制、权治的国度。
因此,我们呼唤法治中国。
20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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