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临沧市临翔区森林公安
雪峰
尊敬的各位领导并各位警员!
因为我们家园的一切事务都必须向全社会公开,接受政府和整个社会的监督,所以我还是选择以公开的方式提出我的想法和建议。
首先,在我们的心里,我们一直非常尊敬你们,你们来家园多次,我也去林业局一次,一切的感觉都是那么和谐,那么友好,我从内心里爱你们。
昨天你们突然来访,我心喜悦,无论如何,你们态度友善,我们相谈文明,但有一点让我惊讶,即你们对家园的了解调查半年前已经结束了,怎么又突然出现了要罚款,要我们恢复原状的要求?
更让我惊诧的是,你们提出的期限与村民们要我们十天内搬出家园的日期是那么地高度吻合,这是一种偶然,还是刻意的安排?如果是刻意的安排,让我非常伤感,我们尊敬的人们怎么在家园承受磨难的时刻不仅不帮助化解磨难,反而要在疮口上撒一把盐?
希望你们考虑家园兄弟姐妹们现在处境的艰难,我们确实没有退路,如果有退路,我们不会这么坚持的。
现在来谈谈你们送达我们的《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
1.《书》中说我们“推挖林地”,这个与事实完全不符,你们已经看过了,我们哪里有“推”的迹象?“推”要靠挖掘等机械设备的,可我们自始至终没有使用过任何机械设备如挖掘机啊?至于“挖”,我们也没有“挖”啊?如果把植树时刨坑看作“挖”,那么,我们承认我们“挖”了,我们种植树木除了育苗部分外,其他两千多株树确实是靠“挖”坑种植的。还有鸭塘,我们确实是挖出来的。
2.《书》中说:“经聘请临翔区林业局技术工程人员对现场进行勘察,检验共擅自改变林地用途6462平方米。”这个更不符合事实,你们使用的是尖端科技器具测量的,我们使用了最原始的皮尺进行了测量,我们把柴房工具房等都量了,实际面积是3898.48平方米,怕我们用皮尺测量的不准,我们增加上100平方米,总共也只是3998.48平方米,而不是你们测量的6462平方米。
3.《书》中说我们“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这更不符合事实,请你们查找一下你们的原始档案,这个地方改变林地用途的不是我们,我们只是与技校签合同者的合作,继续种植养殖并给技校学生提供实习参观场地,合同的性质一点没变,我们所建房屋之地已经是被先行平整出来没有一棵树的养殖地,不是林地,这个有原始的照片可以作证。
4.《书》中说“责令两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这是要求我们把已经种植的三千多棵树都要毁掉,请仔细想想,你们是保护树木林地的,毁掉三千多棵树是不是与你们的宗旨和理想不符?
党中央提倡“以人为本”,希望你们不要以条条框框为本。
在这离市区30多华里的地方种植养殖,职工们需要吃,需要住,没有人,谁来种植养殖?需要人,就得给人提供吃住的条件,所以,请你们从人性人情人道的角度想想,不要急于下结论。
我多次说过,只要是政府的指令,我们坚决服从。
此致敬礼
201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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