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家园是集体淫乱场所吗

雪峰

第二家园里没有婚姻家庭,我写过一篇文章,叫“当你拥有一百个情人时不得不成仙”。由此,许多人产生了曲解,认为第二家园就是一个淫乱场所。

实际上,第二家园不仅不是一个淫乱场所,而是人与人和谐共处的一个高度文明的场所。

首先,第二家园里严格实施“乾坤颠倒,仙女为尊”理念,女性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在理念上得到了绝对保障,在实践上,绝不允许男性对女性有任何形式的性骚扰和主动勾引,男性完全处在被动地位,女性的房间,不论是白天还是夜晚,是不允许任何男性未经许可敢于擅自闯入的,若有任何人对他人造成了心灵上、精神上、肉体上的任何伤害,绝不姑息,一律逐出家园。

百度百科对淫乱的解释是:1.风气不正,道德败坏;2.指性行为放纵,违反道德标准;3.谓奸淫;4.荒淫无道;5.指道德品格低下。

如果按照社会大众的理解,淫乱就是聚众进行性行为或乱伦。

对此,百度百科所定义的淫乱,家园里根本不存在,因为就道德而言,第二家园里的人们道德水平是高尚的,更重要的是,常驻家园的禅院草注重心灵和精神能量胜过注重物质和肉体能量,许多禅院草,尤其是女性,几乎不需要性生活,她们一直保持着独身,保持洁身自好,这是宪法赋予她们的人身自由,谁也无权干涉。

至于聚众淫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1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禅院草都是遵纪守法的优秀公民,我们不敢越刑法雷池一步,因为任何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将遭到法律的惩罚,更主要的是会将家园毁于一旦,我们没有那个胆量,更不会傻到去违法乱纪的地步,不管我们嘴上多么地大胆开放,实际行动上谨小慎微,如走钢丝如履薄冰般地检点着我们的行为。

对于未成年人,家园实施的是集体居住生活,女孩子们共居一个房间,男孩子们共居一个房间,并有女性校长和女性老师居住在旁边房屋。具有高尚情操和理想的禅院草们视所有的孩子为自己的孩子,这里是上帝的王国,是神圣纯洁之地,没有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的土壤和条件。

至于乱伦,第二家园诞生四年半来从未有过,随着家园分院越来越多,成员的流动性很大,父子母女等都分散在不同分院,待到全球256所分院建成,我们从人员流动程序上制定的方案,使发生乱伦的概率微乎其微。可能性几乎没有。

关于我文章“当你拥有一百个情人时不得不成仙”的问题,人们普遍理解错误,世俗的观念认为,情人就是上床,殊不知我们所定义的情人就是有情之人,就是男女和谐相处,不争不吵不斗,相敬如宾,如果一个人与一百个有情之人能够始终保持和谐和睦相处,人是做不到的,除非你已经成仙。

至于两厢情愿两个人之间的事,联合国宪章和人权法案,各国宪法和法律都没有禁止和具体限制,那是属于道德层面意识形态领域争论的事,有些人可能不至于一个性伙伴,宪法赋予了人身自由,家园不过问不干涉。

为了防止性病和艾滋病的传播,家园禅院草不会与家园外的任何人或来宾发生性关系,这不是我们保守,而是我们要保护自己的健康和生命。

其实,与世俗社会相比,家园里的两性生活更加地保守,虽然我们在网络上和集体劳动中说说笑笑打情骂俏,而现实中一个个虽然谈不上是清教徒,却显得喜欢清静独居,性的欲望很淡漠。

禅院草修行修炼的最终目标是:向千年界仙人过渡,一年的性生活不超过4次,然后向万年界过渡,干脆两性肉体不接触,接着向仙岛群岛洲过渡,彻底地不要异性。

我们要攀登的是人生和生命的最高境界,而非低俗不堪的庸俗生活,用世俗的眼光和价值观推测和评判,必然会得出与事实完全相反的结论。

201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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